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
新華社北京3月20日電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復和穩定就業。《意見》提出五個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更好實施就業優先政策。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取消限制復工復產的不合理審批。加大減負穩崗力度,加快實施階段性、有針對性的減稅降費政策,提高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提升投資和產業帶動就業能力,優先投資就業帶動能力強的產業。優化自主創業環境,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擴大創業擔保貸款覆蓋范圍,對創業投資企業予以政策支持。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支持勞動者依托平臺就業,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省內城鄉戶籍限制。
二是引導農民工安全有序轉移就業。強化重點企業用工調度保障、農民工“點對點、一站式”返崗復工服務,推廣健康信息互認機制。對組織集中返崗涉及的交通運輸、衛生防疫等給予支持。支持就地就近就業,在縣城和中心鎮建設一批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規模大的,各地可通過專項扶貧資金給予獎勵。
三是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擴大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基層服務項目、應征入伍等招聘招募和碩士研究生、專升本招生規模。擴大就業見習規模,對見習期未滿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出臺改革措施,允許部分專業畢業生免試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四是加強困難人員兜底保障。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4月底前實現線上申領失業保險金。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6個月失業補助金。強化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動態調整認定標準,及時將受疫情影響人員納入援助范圍,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開發一批臨時性公益崗位。加大對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就業支持,對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屆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湖北省各級事業單位可開展專項招聘,基層服務項目向湖北傾斜。
五是完善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實施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專項培訓。3月底前開放線上失業登記,推進在線辦理就業服務和補貼申領,加大人力資源服務供給,優化用工指導服務,依法規范裁員行為。持續開展線上招聘服務,低風險地區可有序開展小型專項供需對接。
《意見》強調,要壓實就業工作責任,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政府負責人牽頭的就業工作領導機制,加大就業補助資金和穩崗補貼投入力度,強化表揚激勵,加強督促落實,在確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毫不放松抓緊抓實抓細穩就業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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